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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A006-2014- - 主题分类: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4-03-25
名  称:关于征集2014年度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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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4年度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发展,实现打造杭州生活品质行业和旅游休闲行业的目标,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8〕174号)和《杭州市培育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旅委〔2008〕149号、杭财基〔2008〕784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征集2014年度杭州市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属于十大特色潜力行业范畴(十大特色潜力行业是指美食、茶楼、疗休养、演艺、化妆、保健、女装、婴童、运动休闲、工艺美术行业),符合《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培育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的发展方向,与《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行动计划(2012—2015年)》相衔接和协调;

2、项目与旅游休闲结合,项目能够推进本行业与旅游休闲业的结合,丰富我市旅游休闲产品并能成为旅行社上架销售的旅游产品,或者成为游客能够直接体验的旅游产品;

3、项目能拉动消费,经济效益明显,贡献度高,对杭州建设“购物天堂、美食之都”有明显促进作用;

4、项目具有较大影响力,项目能够直接面向市民和游客,具有较强的大众基础和市场影响力,能有效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扩大行业影响力,提升行业竞争力;

5、项目注重与旅行社、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发挥旅行社的产品销售、揽客作用和媒体的宣传作用;能从打造旅游休闲行业整体品牌、本行业品牌、本产品品牌角度策划、设计产品;

6、项目申请单位注册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具有独立的资格,单位管理规范,相关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项目必须单独设帐核算;

7、项目已经相关单位批准实施并投入资金,项目一般为当年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不因政府扶持与否或者扶持资金多少,都完整全面实施本项目。项目自筹资金必须达到项目总资金的50%及以上。项目所在区域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需由当地财政承诺配套不少于杭州市财政拨付的扶持资金;

8、对已经接受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扶持;

9、对在特潜行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或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审计中存在挪用资金、不合规或不合理支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全面实施等重大问题且没有完成整改的项目实施单位,不能申报本次扶持项目;

二、扶持重点

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的申报重点为:

1、公共服务类项目。主要是打造十大特色潜力行业整体品牌的满足市民游客休闲需求的行业公共服务性项目;

2、行业产品建设类项目。主要是与旅游休闲相结合的,能拉动消费、提升行业影响力的,具有一定行业集合度的行业软、硬件的建设的项目(如打造与特潜行业发展有关的特色旅游休闲街区〈集聚区〉项目、发展和丰富与特色潜力行业相关的旅游休闲经济项目、特色潜力行业品牌企业旅游休闲要素或设施的提升项目等);整合行业资源,打造促进行业消费平台的项目;

3、产品融合类项目。主要是围绕推出美食体验、茶文化体验、养生保健、婚恋旅游、运动休闲、晚间休闲、育儿亲子、特色购物体验等十大产品品牌推出的“拳头”产品项目;

4、年度特色产品类项目。主要是围绕推进春季踏青运动、夏季晚间休闲、秋季婚恋旅游、冬季健康养生四季休闲品牌,打造特色休闲旅游品牌的项目;

5、围绕“中国茶都”、“休闲美食之都”、“中国婴童产业之都”、“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女装之都”等城市休闲品牌,推出的配套休闲产品项目;

6、引进行业内国内国际知名品牌落户杭州的项目(项目落户后下拨资金);

7、从严控制节庆、会议论坛类项目。对行业参与度不高、市民游客欢迎度不高的项目不予扶持。

三、立项程序

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后,根据《杭州市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特潜办〔2011〕9号),经相关程序,确定重点扶持项目。重点扶持项目确定后,由市旅委、市财政局联合下文,下拨扶持资金,签订扶持合同,并对已立项项目资金使用和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今年市潜力办将启动修订《杭州市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将对项目自筹资金达不到50%的,暂停申报项目资格一年或返还一半扶持资金,实际投入低于预报项目成本50%的将收回项目扶持资金,将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方法以及审计验收等内容。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采取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的方式。书面申报材料包括《2014年度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关于该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对申请资金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政府部门审核批准文件的提供批文),以上材料请装订整齐交至相关区、县(市)潜力办或杭州市相关行业协会,由相关区、县(市)潜力办或行业协会统一交至市潜力办(设在市旅委,地址:延安路228号309室)或市旅游特色潜力行业发展中心(庆春路178号金融大厦6楼)。同时将电子稿统一发至邮箱:506226398@qq.com。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留。网上申报的方式是登录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政务网(网址为www.lcsits.com),点击右边栏目“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通过注册后填报(注册填报注意事项具体见附件2)。也可以登录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专项资金申请服务”栏目填报。

2、《2014年度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申报表》中审核盖章部分的要求为:杭州市级行业协会申报的项目需经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上报;各区、县(市)项目经各区、县(市)潜力办组织上报,由各区、县(市)潜力办初审,并经各区、县(市)政府审核后盖章上报。

3、本次申报受理期限: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20日17:30前送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网上申报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并关闭网上申报通道。

五、联系方式

市旅委杨保福(电话:87925097);市旅游特色潜力行业发展中心韩涛(87920051)、赵健钧(87920150)。

本文件以及本文件中涉及的政策、网上申报指南等可从杭州旅游网下载(网址为www.gotohz.com,点击右边“特色潜力行业”栏目)。

下载见网页下方的链接

附件:

1、2014年度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申报表

2、网上申报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注册填报注意事项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征集2014年度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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