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旅游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持续高质量推进我市城市国际化、旅游全域化发展,支持和鼓励以旅游交通标识系统为代表的重大旅游休闲项目规划建设,现决定启动征集2018年度杭州市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补助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承担设置旅游交通指引标志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由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旅游局(委)负责通知并组织申报。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立项依据及补助金额
确定补助项目立项及补助金额的依据为《现代服务业专项(市旅委)旅游产业规划资金分配办法(试行)》(杭旅委〔2017〕24号)。
(二)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范围和相应要求
符合《杭州市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规划(2017-2026)》(杭政函〔2017〕160号)、《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DB33/T 657—2007)等标准要求的旅游交通指引标识完善类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应为项目建设实体;申请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供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以下项目原则上不予以申报
上一年度资金检查中存在问题并明确不予补助的项目;涉及重复申报补助的项目;已立项或规划多年,但长期无法启动实施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项目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书面申报材料包括《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市旅委)旅游规划建设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报告书》)一式2份(注:报告书自行打印,签字盖章有效),申报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关于该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合同以及有关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对申请资金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上材料请申请单位交至属地的区县(市)旅游局(委)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由区县(市)旅游局(委)、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统一送交市旅委(市民中心E座2418室)。同时将电子稿统一发至邮箱:609322681@qq.com。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留。
2、各区县(市)旅游局(委)、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申请报告书》,其中的项目投资额、实施内容及进度计划都将是今后我委及有关部门对项目补助资金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申请单位必须认真填写。
3、受理期限:从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18:00。请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申报程序,并送交市旅委书面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瑛 联系电话:85257569。
地 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E座24楼,邮编:310016
附件:1.2018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市旅委)旅游规划建设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
2.申报附件材料目录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