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实施我市第三轮旅游国际化战略,根据《杭州市2012—2015年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市委发〔2012〕80号)文件精神及市考评办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了本《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依据考核办法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好年度专项目标工作任务落实。
联系人:张岩、朱岚,联系电话:87925057。
杭州市旅游西进暨推进旅游
国际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2014年度杭州市旅游国际化专项目标
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杭州市2012—2015年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市委发[2012]80号)文件精神及市考评办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入实施我市第三轮旅游国际化战略,推进杭州旅游转型升级,形成旅游观光、休闲保健、文化体验、商务会展四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加快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和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特制定了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推进旅游国际化专项目标工作由杭州市推进旅游国际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委)牵头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市综合考评办应用。
二、考核对象
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贸易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金融办、市运河综保委、市西博办、杭州文广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商贸旅游集团、城投集团、杭州移动公司、杭州电信公司、杭州联通公司、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拱墅区政府、江干区政府、滨江区政府、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富阳市政府、桐庐县政府、建德市政府、淳安县政府、临安市政府。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具体指标、要求及评分标准详见《2014年市直部门(单位)旅游国际化工作专项目标任务表》(附件1)、《2014年度区、县(市)政府旅游国际化工作专项目标任务表》(附件2)。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采取以年度考核为主,日常检查和年终项目考核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1、部门(单位)、区县(市)政府自评。各部门(单位)、区县(市)政府根据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对照检查完成情况,按标准要求进行总结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报市推进旅游国际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委)。
2、考核验收。采取年度总结会议形式,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并结合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3、考核等级确定。得分在95分以上的,确定等级为“优秀”;得分90-94分的,确定等级为“良好”;得分80-89分的,确定等级为“合格”;得分在60-79分的,确定等级为“较差”;得分在60分以下的,确定等级为“差”。
五、考核结果的效用
1、市推进旅游国际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委)根据各部门(单位)、区县(市)政府最后取得的考核成绩等级,汇总后报市综合考评办公室,由市综合考评办公室根据结果情况确定本专项目标是否扣分,并纳入各部门(单位) 、区县(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成绩。
2、市推进旅游国际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委)根据各部门(单位)、区县(市)政府的考核成绩,提出完成本年度专项目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经市推进旅游国际化领导小组和市综合考评办审核后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
1.《2014年市直部门(单位)旅游国际化工作专项目标任务表》
2.《2014年区、县(市)政府旅游国际化工作专项目标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