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旅委〔2017〕行政处罚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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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荣华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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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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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5日起,杭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与杭州自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合作,组织杭州老年体育爱好者参加“长城杯”2016第二届中老年(香港)艺术文化节。为取信杭州旅游者,杭州自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合作,隐瞒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本次艺术文化节活动实际组团社的事实,以杭州自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及所属浙江金夕阳健康旅游俱乐部的名义对外宣传招徕旅游者,并从中获利。水荣华为杭州自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体经办与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次艺术文化节《合作协议书》,并负责杭州自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场的合作宣传招徕,是该旅游团队业务直接负责人,即杭州自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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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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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按期缴纳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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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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