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启程就因高速公路塞车赶不上预订的高铁而被迫取消行程,最郁闷的是旅行社不能退款,旅客该怎么办?
今年4月,东莞一家鞋材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囧事”。该公司为员工报了旅行团,出发当天却遇到了大堵车,旅行社的人未能将员工按时送到火车站,以致行程被迫取消。事后,鞋材公司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旅行社退回预交旅游费并赔偿损失共计46140元。
昨日,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旅行社向鞋材公司退还17379元。
塞车误高铁 旅行泡汤
今年4月10日,鞋材公司与一家旅行社公司签订《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约定:团队为贺州、桂林、阳朔高铁4天游,报名人数为29大4小1婴,初定出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旅游费用成人1500多元/人,小孩近800元/人,总价48000多元,派导游全程陪同,高铁时间4月30日下午5时后和5月3日中午1时后。
今年4月13日,鞋材公司向旅行社转账支付旅游费24000元。后经双方协商确定出发乘坐的高铁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晚8时。
4月30日,旅行社在下午4时30分接上述旅行团团友,约下午5时从东莞出发前往广州南火车站,却在广深高速公路遭遇大堵车,直至晚8时20分才赶到火车站,错过预订的高铁,旅行行程被迫取消。
旅行社称,由于收取的大部分旅游费用都已经实际支出,仅退回了鞋材公司2139元。鞋材公司不能接受旅行社的说法,双方协商不成,鞋材公司遂把旅行社告上法院。
双方庭后达成初步调解协议
庭审过程中,双方不免有争锋相对,却也表现出调解意向。
庭审后,双方均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鞋材公司所提出的赔偿金额与旅行社所愿意承担的赔偿金额基本一致,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旅行社公司退还鞋材公司17379元(含已退还的2139元)。
到底谁为堵车负责 双方都喊冤
旅行社:属意外事件 非旅行社违约
庭审时,旅行社提出,首先错过预订的高铁是因为高速公路堵车导致,这种情况属于意外事件,且是旅行社已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并非旅行社违约。
其次,旅行社认为,旅行社已在意外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即与旅客沟通改为大巴前往目的地,旅游团完全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旅游,但旅客拒绝。
同时,旅行社表示,旅行社在意外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尽量减少旅客的损失。但实际支付了车票、保险、酒店、租车、导游费用21000余元,能够退还的款项2000余元已经主动退给鞋材公司。
此外,旅行社称,即使认定未能按时搭乘高铁是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行社也仅仅是部分违约,而非根本违约,不足以达到鞋材公司据此要求解除合同的程度。
为此,旅行社提供了与桂林某旅行社签订的接待协议、桂林等地酒店接待通知单、贺州桂林段租车确认单及相应的收款收据等证据,以证明旅行社已经实际支出了旅游费21000余元。
鞋材公司:旅行社行车路线不当 高速塞车应可预见
鞋材公司则认为,高速公路塞车不属于意外事件,旅行社应当可以预见,由于旅行社选择行车路线不当,才会遭遇塞车,旅行社应当负责。
鞋材公司要求旅行社退还预交的旅游费以及其他赔偿金额共计46140元。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