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市旅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李长青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杭州建设国际重要旅游休闲中心提供保障》的工作报告,总结回顾2013年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会议由党委委员,副书记孙喆主持。
会上,委领导与派驻纪检组,委分管领导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行风)建设责任书》。人事处处长胡蓓同志、综合处处长张安胜同志,市旅游质监所(执法支队)所长、支队长葛永明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
党委书记、主任李虹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做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管你是不是“一把手”,是不是党委(党组)成员,也不管你是分管业务、技术还是党务、纪检,只要你是一个党员干部、一个公务员,毫无疑问你就负有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而且不仅自己要做好,同时也要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摆正位置,自觉把主体意识、主体责任体现在加强对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上,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旅游业务的中心工作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三是确保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看好“自留地”,种好“责任田”。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要组织并支持驻委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