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旅游局连续发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和《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两个文件,在5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这是国家旅游局首次对旅行社服务的某一环节提出专门的行业标准。(4月29日《经济日报》)
长期以来,一些导游和领队为了不得罪游客,好让游客听从安排去购物,去参加临时性收费项目,自己好多拿回扣,更是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而这次发布的两个规范将“文明旅游”以旅行社行业标准的形式明确下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而《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更是对旅游过程中导游领队的教育、引导、提示、监督责任进行了细化,并赋予了导游举报游客的权力,直接作用于各种不文明旅游现象。相信如果这两个规范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那就会从旅行社、导游领队两个层面形成合力,有效遏制旅游团队中游客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散客也逐渐学会摒弃不文明陋习。
但是这两个规范的执行,需要罚则“护航”,政府部门要盯紧旅行社,旅行社要盯紧导游和领队,导游和领队要盯紧游客,一旦发生重大不文明事件,或旅行社、导游领队阳奉阴违,那都要追究责任。只有罚则明确,监管有力,文明旅游新规才能发挥预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