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11月2—3日,我委会同市建委赴富阳区、桐庐县开展“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检查组由我委孙喆副主任带队,市建委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张延惠、陈楚文两位专家参加。富阳区、桐庐县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分别检查了富阳孙权故里景区、碧云景区、东洲岛、龙门古镇景区以及桐庐综合码头,并查阅了工作台账。3日,检查组在富阳东洲景区召开检查反馈会,富阳区政府相关领导及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反馈会。检查组肯定了富阳区在保护风景名胜区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特别在建设项目审批、规划编制、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同时也指出了风景区设立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界桩界碑设置、门票收取方式等方面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孙喆副主任对检查工作作了总结,并强调,“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各地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妥善处理好历史和现实问题。他要求,各地一是要加快推动风景区详细规划编制进度,与杭州市拥江发展战略规划做好对接,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二是认真谨慎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开发区问题,落实解决对策;三是认真研究专家提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依法依规推进风景名胜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