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旅游局(委):
为发挥政府补助资金对推进我市重大旅游休闲项目规划建设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旅游国际化和旅游全域化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杭旅委〔2016 〕82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市旅委决定正式开展2017年度现代服务业专项(市旅委)旅游规划建设资金因素法补助方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旅游局(委)。杭州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均向项目所在地的旅游主管部门申请,由当地的旅游主管部门评审后统一向市旅委提出申报。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要求
本次申报的项目是我委实施因素法补助的项目,即推进重大休闲旅游项目建设和各类景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杭旅委〔2016 〕82号文件。
休闲旅游规划编制类项目、旅游交通指引标识完善类项目、旅游厕所项目、以及杭州旅游集散中心专项补助另行发文通知申报。
以下项目不可申报:上一年度资金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涉及重复申报补助的项目;已立项或规划多年,但长期无法启动实施的项目;相互间无必要联系的打包捆绑类项目;不符合环境资源保护相关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现代服务业专项(市旅委)资金因素法分配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杭旅委〔2015〕133号)精神和杭旅委〔2016 〕82号文件要求,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补助项目基础上,汇总申报项目后组织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纳入项目储备库,并选取合适项目作为2017年拟安排补助项目。
2、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认真填写《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市旅委)旅游规划建设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报告书》)。《申请报告书》中的项目投资额、实施内容及进度计划都将是今后我委及有关部门对项目补助资金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当地2017年旅游规划建设计划编制正式的专项资金申报方案,方案包括2017年旅游规划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申请补助总额、总的绩效目标等,并附上已纳入项目储备库并拟于2017年安排补助的项目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请单位、项目简介、2017年建设内容、总投资、2017年计划投资额、业主申请补助金额、评审后初步计划安排补助金额等)。
4、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将正式的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含拟补助项目情况一览表),以及拟补助项目的《申请报告书》(一式两份),盖章后送交市旅委规划发展处(市民中心E座2402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26665606@qq.com,或通过“杭州旅游规划群”传送。
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可进入“现代服务业项目申报群(群号:125778655)”进行信息咨询、交流讨论。
四、申报时间和数量要求
1、申报时间。为保证我委尽快落实2017年度专项资金补助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5月5日前送交申报方案、相应的《项目申报书》等书面材料及相应电子稿。
2、申报数量。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确保项目质量,2017年度各地申报补助项目数量继续实行总量控制,申报补助项目总数不能超过15个。
联系人:孙晓敏,金炫 联系电话:85257548,85257556
传 真:85257548 邮编:310016
地 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E座24楼
附件:2017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市旅委)旅游规划建设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